港島示威一帶被捕 4人暴動罪成
【本報訊】2019年7月1日民陣發起港島區遊行,其後多處爆發衝突,最終多人被捕。其中4名男子被落案起訴暴動罪,4人否認控罪受審,昨在區院全部被裁定罪名成立。區院暫委法官張志偉指,無辜的途人必然會遠離該路段,避免在激烈和危險的境況下殃及池魚,認為4人在現場一帶被捕,必然有參與暴動。4名被告須還押至10月25日作求情,法官將於10月31日判刑。
4名被告依次為周子瑋(39歲、項目主任)、戴嘉平(19歲、學生)、戴嘉正(19歲、學生)及袁恩霖(33歲、汽車技工),其中戴嘉平和戴嘉正是孖生兄弟。控罪指,4人於2019年7月1日,在香港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參與暴動。控方指,當日有數百名示威者佔領演藝道與龍匯道交界車道,用欄杆設路障,部分人以雷射筆照射警員。警員其後作驅散行動,4名被告先後於龍匯道一帶被制服。
事發逗留據點 推論有份參與
法官裁決指,周子瑋和袁恩霖沒有選擇離開,反而選擇留下和其他示威者共同進退,一同對抗警員,大家聯成一線,互相壯膽、鼓勵、提高士氣,壯大整體的力量,又減低警員辨認個別示威者的機會。至於戴氏兄弟,法官認為,兩人在暴動現場中的一個示威者重要據點上出現,本身就極不尋常,純以常理考慮,根本不會有無辜途人進入或選擇逗留在當中,任何正常理性的人如不想牽涉在該暴動當中,為着自身安全,根本不會接近。法官最終裁定4人均有參與暴動。案件編號:DCCC 3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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