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邨扣分制屢收緊 房署「寬己嚴人」
【本報訊】屋邨管理扣分制「加辣」措施在去年底實施,其中一項是「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由7分增至15分。樓上住戶犯規要扣分,但天台漏水責任誰屬?房委會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指扣分制主要針對住戶的行為,而非單位或房署物業的狀況,如果房屋署行政失當,政府的申訴部門應可處理。
招國偉指出,若公屋單位出現無法解決的問題,有關住戶可向屋邨經理申請調遷。他說,每個公共屋邨都會保留一些沒有出租的單位以防不時之需,屋邨經理在評估個案後會決定是否接納有關申請。
滲水可扣15分 16分即收樓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去年5月底通過實施扣分制的「加辣」措施,增加涉及環境衞生、公眾安全及嚴重違反租約的9項不當行為的扣分分數,以及擴大兩項有關環境衞生及/或嚴重違反租約的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
實際上,「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扣15分,這項「加辣」措施相當嚴厲,因為公屋租戶或中轉房屋持證人在兩年內被扣滿16分,其租約會被終止,而有關的前租戶在終止租約後5年內不得再申請公屋。及至今年7月中旬,扣分制再新增3個項目,包括餵飼野鴿或其他野生動物會扣7分,而抗拒或阻礙房委會或其授權的人士依照房屋條例或其他法定要求或房委會所制訂的政策執行職務則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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