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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改革抽籤制度 促進向上流動

特首即將發表任內第3份施政報告,據報當局可能考慮改革居屋等資助出售房屋的抽籤制度,讓多次抽籤失利的申請人享有較高中籤機會。筆者早於2019年已提出有關建議,例如每抽籤失利3次,便可獲發多一個申請編號,讓那些特別「黑仔」的申請人增加「上車」機會,不會覺得「抽居屋難過中六合彩」,得到不少市民尤其是年輕人的認同。
由於當年正值香港樓市高峰,政府的覓地建屋工作遲緩,各類資助出售房屋供應嚴重短缺,每次抽籤的超額認購比率高達數十倍;加上部分官員遇難避事,以紀錄不全、不同計劃或項目的資料未能互通、可能會助長濫用等理由,拒絕考慮,令筆者及不少社會人士失望。
近年政府全力加快覓地建屋,公私營房屋供應有序增長,公屋輪候時間逐步縮短,加上私樓樓價已較高峰期下調,增加部分合資格居屋申請人的置業選擇,最近兩期居屋的超額認購比率顯著回落,只供現有公屋租戶申請的綠表居屋申請及綠置居中籤比率更近乎百分百,抽中籤後不揀樓以至「撻訂」的個案增加,都令局方更有「底氣」去改革抽籤制度。當然,官員勇於擔當作為的決心也很關鍵。
有人擔心增加多次抽籤失利申請人的中籤率,會助長市民「係又抽,唔係又抽」,反而降低了真正有需要人士的置業機會。其實政府自上期居屋申請開始,已加強核查申請者的資格和資產,初步揭發逾1,100名申請人原已擁有物業,即時取消其申請並可能提出檢控,應能有效打擊濫用。對於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鼓勵他們多申請、多抽籤並無甚麼壞處,可提高他們儲蓄和上進的動力。市民抽中後因種種原因放棄揀樓,現在也時有發生,可能是心儀的屋苑或樓層、坐向的單位已售罄,也可能是自身的財政狀況或置業取向有變,未必涉及「濫抽」。當局可不將有關抽籤結果累積計算,也可考慮像編配出租公屋般,抽中3次都不揀樓便要重新排隊。
改革資助出售房屋抽籤制度,只是整個房屋政策改革的一小部分,隨着公屋輪候時間回落,3萬個簡約公屋單位逐步落成,永久性的公營房屋建設亦步入「收成期」,當局應及早檢討出租公屋與出售資助房屋的7:3比例,適度調升後者,從增加基數來提高所有申請人的中籤比率,促進基層市民的向上流動。
讓市民住好啲住大啲
此外,政府近年嚴打濫用公屋,提高了一些公屋「富戶」及「準富戶」的置業需求。他們未必有能力購買私樓,但往往又嫌可供選擇的居屋及綠置居單位面積太細(相對於現時租住的公屋單位),位置及配套欠佳等,因而欠缺動力抽籤購買。負責規劃及興建資助出售房屋的官員不應墨守成規,必須與時並進,更好地配合市場變化和用家需要,讓更多市民能夠自置居所兼且「住好啲、住大啲」,而不是只顧改善公屋租戶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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