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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無牌旅館 油尖旺巡7處所

【本報訊】因應旅遊旺季,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在油尖旺區加強打擊無牌旅館,在行動中突擊巡查了7個涉嫌無牌經營賓館的處所,如在完成調查後有足夠證據,牌照處會跟進並作出檢控。
嚴打經網上平台出租
除了旅遊旺季的特別行動外,牌照處亦會加強打擊經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旅館。處方已成立專責小隊,加強情報收集工作,瀏覽互聯網網頁、流動應用程式、社交媒體、討論區等,搜尋懷疑無牌酒店/賓館的資訊和情報。當發現透過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酒店/賓館,牌照處便會跟進調查,處方亦會於境外主要互聯網搜尋器作出宣傳,讓旅客在計劃來港旅程時,更容易接觸到牌照處的資訊。
無牌經營酒店/賓館屬刑事罪行,根據《旅館業條例》,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50萬元,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亦可被另處罰款兩萬元。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無牌經營酒店/賓館,法庭亦可就有關處所發出為期6個月的封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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