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縫針涉虐兒 4歲女危殆仍臥床 兩仁濟員工首提堂

女被告尹美君案發時為二級病人服務助理。 女被告尹美君案發時為二級病人服務助理。
女被告尹美君案發時為二級病人服務助理。
12‧23再訊 准保釋禁離港
仁濟醫院於今年5月疑發生醫療事故,一名4歲女童接受頭部傷口縫合手術期間突心臟驟停,留醫瑪嘉烈醫院兒科深切治療部,至今仍危殆臥床。當日參與縫合手術程序的女護士及病人助理,被控對所看管的兒童虐待或忽略,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訊。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法庭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期間兩人續准保釋。
兩名女被告分別是張天穎(26歲,註冊護士)及尹美君(62歲,二級病人服務助理)。兩人在9月28日被捕,並於昨日到法院應訊。兩人被控於2024年5月25日,在香港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4歲的女童,即X負有監護、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X,其方式可能會對X帶來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控方需時索女童醫療報告
控方昨申請將案件押後12個星期,以便繼續調查,包括索取女童醫療報告、相關醫院紀錄,以及證人的進一步口供。辯方沒有反對押後。就保釋方面,控方不反對兩人繼續擔保外出,但希望法庭施加一系列條件。裁判官最終批准兩名被告以一萬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不可接觸證人,及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
醫務衞生局上周表示,對於今次不幸事件中女童的情況,感到極度難過。醫管局臨床團隊會繼續積極為女童提供適切治療,並持續與家屬保持密切聯絡,以提供及時支援。涉案兩人將被暫停職務,醫院將遵循現行的人力資源政策處理此案。自今年5月25日至今,該病人一直在瑪嘉烈醫院的兒科深切治療部接受治療。她目前仍依賴鼻胃管餵食和呼吸機治療,病人情況仍然危殆。醫院管理局對病人及其家人深切關注,並將繼續全力提供適切的治療及支援。案件編號:STCC 3973/202
女被告張天穎案發時為註冊護士。(梁柱鍇攝)女被告張天穎案發時為註冊護士。(梁柱鍇攝)
女被告張天穎案發時為註冊護士。(梁柱鍇攝)
仁濟醫院於今年5月替女童縫針時疑發生醫療事故。仁濟醫院於今年5月替女童縫針時疑發生醫療事故。
仁濟醫院於今年5月替女童縫針時疑發生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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