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案 事主家長指安排疏忽 英基:分開上課難落實
【本報訊】英基南島中學一名男生指稱10年前在學校遭欺凌,包括換衫期間遭拍裸照,又遭腳踢臀部。男生父親早前代為入稟高院,指英基疏忽及沒有採取足夠措施避免欺凌事件發生,結果被曾捲入司法抄襲風波的高院原訟庭法官陳嘉信駁回。男生一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上訴庭昨繼續聽取雙方陳詞。
上訴方是「B.P.」,由其父親「Dr.Poon」作訴訟代理人;答辯人是英基南島中學,由英基學校協會代表,及時任英基南島中學校長Graham Silverthorne。「B.P.」出生於2000年6月14日,現年24歲;2011年至2014年就讀於英基南島中學,有特殊學習需要。
上訴稱原審未解答全部議題
案件牽涉「B.P.」指稱兩次發生於2014年的欺凌事件。包括「B.P.」在體育課後於男更衣室更衣,期間遭一名叫「Andy Cho」的學生拍下裸體照片。這些照片給了至少3名學生閱覽;以及「Andy Cho」在課室外嘗試踢「B.P.」的臀部。是次上訴聆訊,由上訴庭副庭長朱芬齡、上訴庭法官張澤祐及鮑晏明審理。
上訴方昨日補充,學校沒有採取足夠措施,避免欺凌發生,認為原審法官陳嘉信未有解答全部議題。答辯方陳詞時則質疑,上訴方於上訴階段所提出的論點,似乎跟原審階段時有別,強調欺凌的定義在本案中是重要環節。答辯方不爭議拍裸照事件確實曾發生,但認為這只是不當環境之下的不當行為,並非欺凌,反問學校怎可以在事前預計得到拍裸照事件會發生,並設法避免?答辯方承認,學校確曾收過「B.P.」的家長要求,把「B.P.」分開上課,但基於行政因素,校方難以落實。案件編號:CACV 21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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