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再論港車北上 完善等效先認
「港車北上」實施超過一年,消費者委員會近日檢視12間有承保「等效先認」產品的本地保險公司,發現各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的年度保費方面相差近四成,再次引起社會對港車北上有關保險的關注。
事實上,不同保險公司均會按照自身承保及賠償經驗、風險承擔能力、售後服務等因素來決定相關保費水平,保費因而會有所差異。除保費水平外,保額是否足夠亦不容忽視。目前「交強險」20萬元人民幣的保額屬法定最低要求,保障範圍及保額不足以應付重大意外事故引致的賠償責任,因此,我贊同消委會提高保額的建議。很多車主現時已深明此道,主動在「交強險」的基礎上再附加一個非強制性的商業保險以增加保障,保額可加到100萬元、500萬元甚至更高,當然就會有額外的費用支出,而不同保險公司的商業險保費亦略有差異,消費者可根據自身情況選購。
購買充足及合適保險
跨境車主需注意的是,內地的「第三者責任」與本港的概念不同,內地的「第三者」主要指因受保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人,並不涵蓋受保汽車上的乘客及投保人。為此,商業保險會包括「第三者保險」及「車上人員責任」兩項計劃,為自己及乘客做好保障。
此外,跨境車主須特別留意,「交強險」與香港的「第三者責任險」之間亦存在灰色地帶,如果在內地發生意外,所涉及的第三者是香港居民,傷者可透過香港法院向車主提出索償。但因為意外發生地點不在香港,香港的保單不會理賠。而香港法院一旦受理索償案件,其中涉及的索償金額及訴訟費用遠遠高於內地,會令車主帶來不可預計的財政損失。對此,部分保險公司已推出「跨境車主責任保險」填補此保障缺口,我建議車主出行前須深入了解,購買充足及合適的保險。
至於「等效先認」政策的推出,令汽車保險受保範圍可擴大至內地的法定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即車主毋須分別購買兩地保單。但我認為當局仍有必要優化完善等效先認政策並便利保單購買人,尤其是應與內地商討如何解決等效先認保險時限與原車保保單有效期之間的衝突。根據最新數據統計,現時已有超過7萬輛香港單牌私家車完成申請合資格出行,但當中涉及香港保險公司發出的等效先認保單只有約8,000張,投保率偏低,當局及保險業界應加強推廣等效先認以確保此項創新政策能充分發揮作用。
港車北上計劃及相關的等效先認保險政策,對促進粵港澳大灣區互聯互通具有重大意義。我相信隨着港車北上需求不斷增加,相關保險公司會陸續推出不同保險產品供市民選擇,而保險業界亦會與當局保持積極溝通,商討如何完善等效先認產品方案,便利保單購買人安心出行,駕車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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