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杜絕剝削外勞 應從管理入手
最近全城哄動的新聞,莫過於非本地工友被管理公司剝削,事件自工會吹哨後,外勞被剝削消息此起彼落。筆者首先感謝傳媒連日報道讓事件曝光,揭發管理公司的不良手法,但筆者擔心這只是冰山一角;另一方面,筆者注意到有人在傳媒「吹風」,認為扣糧問題源於兩地建築工人薪酬差距太大,內地的建築隊若將全數工資發給來港外勞,會造成其內部嚴重不公,甚或滋生腐敗;由於涉及的利益太大,難以根治杜絕云云。筆者認為,如果真如有關人士所言,這樣香港根本不適合輸入勞動力!我們應堅持問題導向,因為「問題是時代的聲音,回答並指導解決問題是理論的根本任務」,因此我們是要解決問題,而不是被問題牽引,縱容問題存在,甚至將剝削合理化、制度化!
剝削事件引發有關為何要用工資中位數(中位數)來輸入勞工的討論,當中有人透過報章的評論,大肆宣揚應以低於中位數人工來聘請非本地工友,他們的理由竟是「因為管理公司在『無肉食』的情況下,就不會剝削他們」。但清醒的大家真的認為用低於中位數的人工來聘請非本地工友,就可以杜絕剝削事件?貪婪是沒有下限的,只要有空間,無良的人都會用盡方法來榨取!提出降低門檻來輸入勞動力,無疑是打算削弱本地工人競爭力,為日後全面開放輸入勞工鋪路。事實上,中位數機制就是保障本地工人的最後防線,因此絕不能因非本地工友被剝削而撤銷;這不只是剝削非本地工友,更進一步剝削本地工友。
多宗剝削事件牽涉不同的工程項目,然而都有共同點,就是作為代表大判來管理工友的公司,出現嚴重管理問題。筆者及工會都認為,大判有責任監察他們的管理公司,並對工友基本福祉包括薪酬、職安健等都有最終責任,不能以外判了就將責任也轉移!一方面大判不能姑息管理公司任意剝削工友,須作出嚴懲;相關政府部門亦要做好監管工作,對涉及剋扣工資的管理公司,以民事索償方法追討相關費用,禁止有關公司進入工務工程,並對當中可能涉及刑事罪行的個人作刑事檢控。同時,政府部門也要對知情不報、縱容管理公司剝削的大判處以「連坐」,追究其轉承責任。
此外,來港打工的工友需透過勞務公司轉介,工友要向公司繳交最多12.5%的「服務費」(即勞務費用)。因此,勞務公司有責任向工友提供完備服務,協助工友向管理公司追討被剋扣的費用,並為他們盡快安排新在港的工作!香港及相關地區部門需要定時檢視勞務公司服務情況,嚴懲未有積極協助工友的勞務公司,包括取消有關勞務公司的認可資格。
設投訴機制方便舉報
筆者建議為非本地工友特設投訴機制,方便他們遇到被剝削時可即時舉報,並提供支援減低其投訴成本,優先安排申訴工友到本港新公司工作。減少被剝削工友的後顧之憂,才能鼓勵他們主動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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