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行醫搵命較飛 美容師囚7星期
詩凝案助打肉毒針 獲200元佣金
佐敦詩凝美容前年為一名女子提供肉毒桿菌素注射服務後,女子疑中毒,落手打針的女董事早前認罪,在詩凝美容工作的美容師早前否認兩項無牌行醫罪受審,但被裁定其中一罪罪成。該美容師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7星期。裁判官指,被告在案中角色重要性較輕,報告顯示她已吸取教訓。但考慮到控罪性質嚴重,本案亦有人受傷,對公眾的人身安全造成影響,最終決定判處被告監禁刑罰。
被告劉璐,38歲,報稱任職美容師。她原被控兩項非註冊醫生施行醫藥治療(包括外科手術)導致該人受人身傷害罪,但經審訊後被裁定其中一罪罪成。同一事件中,詩凝美容44歲女董事張敏,早前承認3項無牌行醫罪,被判監4個月。本案涉及姓錢及姓仇兩名事主。
案中角色重要性較輕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昨呈上求情信,表示會安分守己、孝順父母及會回報社會。裁判官判刑時則引述早前替被告提取的報告,指屬正面足以反映被告有悔意,並知悉要為事件負責,亦承諾不會再犯。法官又指被告與案中另一被告張敏屬共同犯罪,但張負責為事主打針,在案中的角色較重要,判刑需反映。而劉在案中的唯一的得益,是獲得200元佣金,但其實只要介紹客人到詩凝接受服務,均可獲該些佣金。裁判官指就本案判監屬無可避免,但由於劉的角色較輕微,故判監7星期。
劉璐於自辯時曾稱,她由內地來港,在案發前兩星期上班,以為張敏有「針牌」,她是遭誤導。裁判官早前裁決時指,沒證據顯示香港有「針牌」這回事,但即使對法律無知亦非抗辯理由;認為被告明知張敏並非註冊醫生,或故意漠視張是否註冊醫生,裁定被告跟張有共識,讓張為姓錢事主打針,判被告就其中一罪罪成。就姓仇事主方面,法庭認為,無法證明被告跟張敏就仇打針一事有協議,裁定此罪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KCCC 313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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