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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呃兩月薪金及提取學校款項共27萬 仁濟趙小前校長欺詐案 11‧26再訊

被告陳奕鑫獲准以5萬元現金保釋,但不得離港。(梁柱鍇攝) 被告陳奕鑫獲准以5萬元現金保釋,但不得離港。(梁柱鍇攝)
被告陳奕鑫獲准以5萬元現金保釋,但不得離港。(梁柱鍇攝)
【本報訊】青衣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早前因收生不足被「派0班」,該校前校長陳奕鑫被指連續兩個月對校方進行詐騙,令校方向他重複支付薪金,合共逾15萬元,並涉嫌訛稱獲授權提取學校款項,詐騙12萬元作私人用途。他被控4項欺詐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26日再訊,讓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被告准以5萬元保釋,但不得離港,不得接觸證人。
47歲被告陳奕鑫,控罪書上報稱是前小學校長。他被控4項欺詐罪,其中兩罪指他約於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2日期間,及2023年5月初某日至2023年5月6日期間,向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職員訛稱他沒有收到2023年3月及4月份的薪金,即每月76,327.75元,但實際上該校已於2023年3月30日及4月27日向他支付該筆薪金。
訛稱獲校監批准
其餘兩項欺詐罪則指他約於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間,及約於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6日期間,向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職員訛稱,他已經獲仁濟醫院教育部主管黃偉傑和校監趙曾學韞批准,從該校用作為該校職員和學生籌辦活動的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銀行戶口提取資金,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校職員向他支付一筆6萬元,而導致他獲得利益,或該校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案件編號:WKCC 4097/2024
被告陳奕鑫曾於青衣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圖)擔任校長。被告陳奕鑫曾於青衣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圖)擔任校長。
被告陳奕鑫曾於青衣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圖)擔任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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