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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議哀悼刺警疑犯 罪成囚兩年 4港大生上訴得直 刑期減至15月

被告容頌禧(左),被告杜林丞亨(右)。 被告容頌禧(左),被告杜林丞亨(右)。
被告容頌禧(左),被告杜林丞亨(右)。
【本報訊】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2021年7月通過「哀悼」恐怖襲警者的動議,事後4名港大學生被控告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宣揚恐怖主義罪。4名被告於案件開審前均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的交替控罪,在區院被判入獄24個月。他們均認為刑罰過重,向高院提上訴,案件昨在高院開庭處理。高院裁定4人上訴得直,下調刑期至15個月,詳細理由會在3個月內頒布。
學生會道歉 撤回議案
昨日提刑期上訴4人是張敬生(21歲)、杜林丞亨(21歲)、郭永皓(22歲)及容頌禧(21歲)。他們均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的交替控罪,控罪指他們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4人原被控的宣揚恐怖主義罪則獲撤銷。
本案同意案情指,張於案發時為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主席,郭是學生會會長,杜林及容均為評議會成員。2021年7月1日銅鑼灣發生刺警事件,男子梁健輝刺警後自殺身亡。張於同月5日在評議會的Facebook帳戶發文表示評議會在兩日後進行會議討論刺警事件。張在會上帶領成員為梁健輝默哀,郭又指梁是為港犧牲的烈士,動議悼念他,杜林則為和議者;容稱事件非常重要及發生在「絕望」的一年,並邀請其他人表達意見。動議最終通過。郭於兩日後召開記者會並讀出道歉信,宣布撤回議案,學生會幹事會及出席記者會的評議員即時辭職,張沒有出席記者會。案件編號:CACC 201/2023
被告張敬生被告張敬生
被告張敬生
被告郭永皓被告郭永皓
被告郭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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