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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爐密封式設計防臭 避建海底排水口

當局擬議I‧PARK2的轉廢為能焚燒發電設施位於曾咀中部煤灰湖。 當局擬議I‧PARK2的轉廢為能焚燒發電設施位於曾咀中部煤灰湖。
當局擬議I‧PARK2的轉廢為能焚燒發電設施位於曾咀中部煤灰湖。
I‧PARK 2環評面世 料第3季提交審批
港人製造的垃圾與日俱增,但接收都市固體廢物的新界西及新界東北堆填區將於2026年飽和。政府正研究俗稱焚化爐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二期(I‧PARK2)計劃,相關環評報告昨日出爐,根據最新評估,當局料本港第二個垃圾焚化、並轉廢為能的設施建築期可縮減為約54個月,較原本的72個月縮短約一年半,預計今年第3季提交審批。
根據環評報告,有關計劃建議透過排水口將海水化淡廠的鹽水和海水冷卻系統(如採用)的海水冷卻水排放入海,擬議的排水口將位於生態和漁業價值較低的人工海堤,以避免因建造海底排水口而造成海洋生境及捕魚區的直接損失及間接環境影響。環保署預計,在實施建議的緩解措施後,有關的工程項目的施工和運作不會造成不可接受的剩餘環境影響。
第二個焚化設施擬選址屯門稔灣的曾咀中部煤灰湖和西部煤灰湖。當中,I‧PARK2的轉廢為能焚燒發電設施位於曾咀中部煤灰湖,而擬議的海水排水口和相關管道鋪設工作則位於西部煤灰湖,而工程項目亦需改動煤灰湖北面和西面的現有人工海堤,以建造碼頭設施和海水排水口。
日處理6000公噸 建築期54月
I‧PARK2原先初步設定處理量約為每日4,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並預計於2030年代初落成,但環保署表示與專家團隊經深入研究後,可在善用土地和採用最先進技術的情況下,令I‧PARK2的處理量增加最多50%至每日6,000公噸;建築期則約可由原本預計的約72個月,縮減至54個月。
環評指出,在營運階段I‧PARK2潛在空氣質素影響主要來自焚燒過程的煙囪排放和臭味,包括污水處理設施、廢物接收大堂、廢物存放區和廢物進料系統等設施需採用密封式設計,透過將空氣抽入垃圾池維持負壓。在水質方面,項目的海堤改動和碼頭設施的建造工程可能會對海岸水域的水質造成影響,建議採用非浚挖式地層處理方法,即深層水泥拌合法,預計該作業中釋放的微粒和水泥漿會是微不足道。
陸地生態方面,預計項目對野生動物的直接影響輕微,漁業方面,項目的評估範圍內已識別的漁業敏感受體包括后海灣的蠔排養殖活動、北大嶼山具商業價值漁業資源的重要產卵區域,以及沙洲和龍鼓洲海岸公園的人工魚礁,預計工程項目造成的捕魚區域損失屬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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