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瞞債預支入境處26萬薪金 男子明答辯
【本報訊】入境事務處一名退休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昨日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指他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他被指在職期間,於12年內先後9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瞞報自己欠下財務機構借貸,成功向部門申請預支薪金26萬元。該被告獲廉署批准保釋,並將於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52歲的陳永高於1994年2月入職入境處,其後獲晉升為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並於2023年8月退休。被告在職期間,可按照《公務員事務規例》申請預支薪金,用以支付結婚、殯葬及搬遷等費用,但須在申請表格申報其財務負債。入境處審批申請時會考慮申請人財務狀況,並向庫務署推薦批核預支薪金申請。
被指12年內9次虛假申報
被告涉嫌於2008年10月至2020年1月期間,先後9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預支薪金申請表格誤導入境處,訛稱表格內資料真確完整及沒有欠下任何財務機構的債項。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提出9次預支薪金申請時,正拖欠多間財務機構的債項,每次申請時均欠債約22萬元至52萬元不等,惟被告從沒向入境處申報該等債項。被告獲批准其中8次預支薪金申請,涉及款項共逾26萬元,每次預支金額由約2.8萬元至逾4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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