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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屋綁劫女網紅 4男囚32月至76月

網紅蘇淼淼於2020年在家中遇劫,涉及總值1,170萬元的財物。 網紅蘇淼淼於2020年在家中遇劫,涉及總值1,170萬元的財物。
網紅蘇淼淼於2020年在家中遇劫,涉及總值1,170萬元的財物。
【本報訊】網紅蘇淼淼於2020年在家中遇劫,被3名劫匪闖入家中,用牛皮膠紙綁起她和女傭,之後大肆搜掠,10分鐘內劫去19個名牌手袋及大量首飾,總值約1,170萬元。3名劫匪先後落網,一名處理涉案贓物的男子亦被捕。涉案4人早前承認搶劫等罪,昨在高院被判入獄兩年8個月至6年4個月。
4名男被告分別為42歲陳少達、42歲梁旭賢、35歲黎景安及48歲楊俊銘。本案尚有一名女被告,她是陳少達妻子、35歲家庭主婦李洋。她涉嫌處理被劫的其中3個名牌手袋及毛皮大衣等物,在高院經審訊後一項處理贓物罪罪成,早前被判囚兩年。
案情指,藝名蘇淼淼的女事主蘇美欣,是一名單親媽媽兼網紅,與兒子及女傭租住深水埗「一號.西九龍」某單位。2020年11月24日早上11時許,有人按單位門鈴,當時事主等3人均在家。女傭前往開門不久,蘇即聽到女傭大叫,她前往客房,即見到被告陳少達、梁旭賢及楊俊銘入屋。他們以牛皮膠紙綁起蘇及女傭,其中楊稱:「你合作嘅,我唔會搞你個BB。」他們搜掠財物後逃離。之後,蘇及女傭自行鬆綁及報案。
4名被告其後被捕。陳少達在警誡下稱「阿Sir你哋搵到啲手袋、物品係我琴日喺大帽山執返嚟嘅」。梁旭賢稱「單打劫我都淨係睇住個𡃁仔同埋個賓妹,之後擸咗啲袋走。係大毛叫我做嘅」,又指「大毛」給他2,000元作報酬。黎景安稱「我明白我無做過」。楊俊銘則指,陳少達邀請他參與搶劫,表示會分到過百萬元酬勞;又指是黎決定打劫涉案單位。
涉案財物總值1170萬
經點算後,蘇美欣證實損失19個名牌手袋及大量首飾,包括8隻腕錶、6條頸鏈,另逾8萬元現金,總值約1,170萬元。高院暫委法官李俊文指陳少達是主腦,涉及搶劫及使用他人身份證,判他入獄6年4個月,協助租倉及處理贓物的黎景安囚兩年8個月,梁旭賢及楊俊銘則入獄5年8個月。案件編號:HCCC 4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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