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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階段管制即棄塑膠 未有時間表

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措施已實施4個月,商戶需於適應期內用完受規管產品的存貨。 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措施已實施4個月,商戶需於適應期內用完受規管產品的存貨。
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措施已實施4個月,商戶需於適應期內用完受規管產品的存貨。
【本報訊】今年多項環保政策相繼落實,其中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措施已實施4個月,當局對多項即棄塑膠產品實施規管,包括發泡膠餐具(食物容器、碟、杯)、膠飲管、膠刀羹叉、膠碟及膠攪拌棒將全面停止供應及銷售。市民常用的膠柄棉花棒、膠牙籤及膠雨傘袋也不可再免費供應或銷售。至於第二階段擴大管制範圍,包括禁止出售牙線棒,以及不准向外賣顧客提供食物容器,署方則稱會考慮相關非塑膠替代品的普及性和可負擔性,在業界和市民對第一階段管制的適應情況之後,才會推出第二階段,現時未有實施時間表。
首階段已實施逾4個月
首階段即棄塑膠管制已於4月22日開始實施,所有發泡膠及即棄塑膠餐具,堂食全面禁止供應,亦不能銷售;而外賣同樣禁止使用發泡膠餐具、膠飲管、膠刀叉、膠匙、膠碟等;但膠杯、膠杯蓋、膠碗、膠盒仍然可以使用,商戶亦可以繼續售賣。
其他即棄塑膠產品方面,膠柄棉花棒、雨傘袋、膠牙籤、食物膠籤、充氣打氣棒、派對帽及螢光棒等,將禁止銷售和免費供應;但宣傳用塑膠包裝紙巾、非醫療用的膠手套,則可以收錢提供。另外,酒店同賓館將不能夠免費提供部分即棄梳洗用品,包括膠柄牙刷、牙膏、膠梳、小樽裝的沐浴露等,膠樽裝水亦不能免費供應,旅客如有需要,可付費購買。
環保署指首6個月適應期內,署方會採取循序漸進的執行模式,讓業界慢慢順利過渡。環保署主動巡視4萬間食肆、零售商店及酒店,建議商戶在適應期內應盡快用完受規管產品的存貨,並盡早預備合適的替代品。而6個月適應期過後,環保署仍會採取宣傳教育先行的模式。如發現有商戶仍未合規,會先了解個別商戶的實際情況及困難,按情況作出適當的宣傳教育、勸喻或警告。針對屢勸不改的業務,視乎實際情況,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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