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法律豈可總讓好人感到委屈
最近,青島「路虎女」打人事件引發輿論公憤。涉事女子逆行、插隊、撞車,反而遷怒迎面正常行駛的汽車,將駕車男子打得滿臉是血並破口大罵。被打男子全程未還手,旁邊亦有路人勸他不要還手。事後,肇事女子僅僅被罰款一千元,行政拘留10日。公眾除了對處罰奇輕的不滿,更對被打男子的「卑微」處境感到同病相憐般的悲涼。
就在上個月,江西南城縣一名17歲的孟姓小伙子,在路上好心扶起摔倒在地的老人。孰料,老人及其家屬反咬一口,誣陷是被孟某撞傷,強迫賠償,還多次掌摑毆打孟某。好在警方調取「天眼」監視影像後還原了真相,將該老人行政拘留,還小伙子以公道,但蒙在小伙子心頭上的陰影,恐怕許久難消。類似好人做好事反被訛詐的事情太多了,以至於大眾遇到摔倒的老人不敢去扶。
而遇到被人欺負毆打,如果還手自衞,往往就被定性為互毆,各打五十大板。2018年的江蘇「崑山反殺案」,被人持刀追打的于海明搶刀反擊,致行兇者死亡,最終于海明獲司法認定是正當防衞,但這樣的「幸運者」少之又少。此外,有偷瓜者在逃跑時摔傷,竟要求種瓜者擔責;有人誤將鄰居家的水仙當成韭菜偷回家食用後中毒,竟向鄰居索償。
又如,為老不尊的「壞老人」碰瓷訛詐之事,一再上演。若得手,就得敲詐大筆賠償;即便被拆穿,警方往往是批評教育為主。2017年,江西上饒3名中學生在放學路上看到一位老奶奶摔倒,趕緊上前扶起,結果老太太反誣3人撞到自己,索要10萬元。雖然事後事情澄清,但壞人除了受到幾句批評,毫髮未傷。即便此次江西南城縣將誣陷訛詐者行政拘留數天,而對於此類壞人來說,權當受警方公款接待,管吃管住,能起到的震懾作用實在有限。
助紂為虐 變相鼓勵
還有犯罪愈來愈低齡化,校園霸凌致同學傷殘者繼續上學,傷者卻終生癱瘓;小學男生姦淫女童,竟連一句道歉都沒有,無怪乎《未成年人保護法》被嘲笑淪為「未成年壞人保護法」。
相關職能部門,有一種畸形的維穩思維,遇到案件習慣「和稀泥」,想方設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免因有惡性案件影響自己仕途。實際上卻是埋下了一個個毒瘤,不斷消解法律的權威,毒化社會的風氣,助長壞人的囂張氣燄。「惡老惡少」得不到應有的懲罰,無異於是助紂為虐,變相鼓勵。壞人肆無忌憚,有恃無恐;而好人畏首畏尾,或明哲保身,或忍氣吞聲。
法律應當為公民的權利救濟保駕護航,才能弘揚正義正氣。好人備受憋屈,壞人代價過低,是對法治的諷刺。此類立法、司法的模糊地帶,關乎億萬百姓的切身安全感、獲得感。類似的漏洞遲遲得不到有效修補,即便新制訂的法律汗牛充棟,也難以提高大眾的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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