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輟學指引取消時限 及早介入

【本報訊】15歲以下學生輟學指引更新,新指引將不訂明發出警告信及入學令的時限。有議員表示,指引更新後當局或能更早介入並處理有關個案。同時,對於學生精神健康問題,應多部門聯合研究並處理。教育界人士對此表示贊同,學生在輟學前會有預兆,取消時限後當局可以及早處理。
保留彈性按情況處理
議員鄧飛昨在電台節目中指出,之前的指引是學生在連續兩個月不上學時,當局就會發出警告信;若連續不上學6個月,當局則會發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入學令,雖然新指引沒有列明時限,當局可能會較早就發出警告信或入學令。他續稱,入學令其實是處理家長阻止學生上學的個案,不過在這些個案之中包括一些是學生自身出現精神問題或情緒問題的個案。這些個案家長靠自身難以處理,他認為需要跨部門一同成立工作小組,包括教育局、學校、社福機構和社署等,以研究學生缺課的問題。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委員郭玲麗指取消時限是好事,因保留了一定的彈性,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所需進行處理。她不認為取消時限會導致當局不能及時發現相關個案,學校本身已有機制,若發現學生多日不來上學須上報,老師和社工也會及時跟進,包括進行家訪等。她還指出,其實學生在輟學前都會有一些預兆,如開始頻繁遲到等,取消時限後當局可以較早介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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