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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體磨組媽臀 港大生囚8周

被告潘啟堯昨日被判囚8星期。 被告潘啟堯昨日被判囚8星期。
被告潘啟堯昨日被判囚8星期。
【本報訊】一名港大男生涉嫌在2021年除夕,在宿舍用陰莖隔褲摩擦「組媽」臀部,又稱自己「抽嘢好大」,着女方幫手「解決」,並當面掏出陰莖。男生被控兩項非禮罪,他否認控罪受審,早前被裁定兩罪罪成,昨日被屯門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鄧子楷判監8星期。鄧官批評被告毫不尊重事主,性觀念扭曲且自制力差,故判刑須具阻嚇力。
21歲男被告潘啟堯,被控於2021年12月31日,在香港大學李兆基堂某房間內兩度非禮X。X在審訊時供稱,被告曾用陰莖碰她臀部。被告之後向她說「如果我抽嘢好大呢?」「你幫我解決咗先啦」。之後,被告更伸手入褲內掏出陰莖,X見到被告的陰莖勃起。被告出庭自辯時坦承對X有好感,不同意兩人僅屬泛泛之交。事發當日他用下體摩擦X背部約5秒,是想看X是否願意接觸。雖然X稱「咪搞」,但在他看來,對方未展露不悅,重申從沒在X面前掏出陰莖。
官斥自制力差 不尊重事主
裁判官早前裁決指,事主證供清晰、簡單直接,信納她為誠實可靠證人,裁定被告曾在X不同意下,以下體碰撞X的臀部,上下摩擦數秒,及後在床上伸手搭着X的腰部,X感驚慌及不知所措,裁定被告面對的兩項非禮罪均罪名成立。至昨日裁判官判刑時,形容被告缺乏自制能力,性觀念扭曲,毫不尊重X,低估了對X的傷害,案情有一定嚴重性,故判處被告8星期監禁。案件編號:ESCC 241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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