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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非禮案 督察:拍醒醉女警上殘廁 對被告行為感怪異

被告陸振中被指曾拍醒飲醉的女事主,並叫她去廁所。 被告陸振中被指曾拍醒飲醉的女事主,並叫她去廁所。
被告陸振中被指曾拍醒飲醉的女事主,並叫她去廁所。
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陸振中警司,於前年涉嫌3度在粉嶺熟食中心殘廁非禮醉酒女下屬,另涉嫌在晚宴飲酒後,危駕私家車及襲擊同袍。陸振中否認非禮、危駕及襲擊等7罪,案件昨在區院續審。疑遇襲的男督察稱,非禮事件當晚,女事主飲醉伏在桌上,被告卻拍醒她,叫她去廁所,男督察不諱言對此感奇怪。
43歲被告陸振中,事發時任職沙頭角分區指揮官。他被控於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殘廁內3度非禮女子X。陸涉及的另一宗事件,則指他於同年7月15日,在粉嶺牽晴間停車場內危駕,和襲擊下屬蔡文浩、賴文顯及X。控方開案陳詞指,6月的飯局中,X曾3次離開飯桌前往廁所範圍,被告在殘廁內,3度非禮X。另在7月的飯局後,被告明顯有醉意,但堅持自己駕駛,期間被告曾襲擊X、蔡文浩及賴文顯,包括用力咬蔡的右中指一下,令蔡的指甲斷裂。
事主一度伏飯桌休息
有關非禮事件,賴文顯供稱,2022年6月22日晚,他跟被告及X等人,在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晚膳。期間,被告向他和X敬酒,謂如果上司敬酒,「就一定要飲晒」,他和X遂「杯杯清」。飯局中,X飲醉酒,且一度伏在飯桌休息。但是被告突然拍醒X,叫她去廁所,賴對此感奇怪,因為X明明沒有反應,但賴於當時沒有想太多。
至於襲擊事件,賴文顯供稱,2022年7月15日,沙頭角分區人員舉行晚宴,被告離席時看來飲醉且步履不穩。他及X等便打算駕車送被告回家,惟被告想自行駕車離開。賴前往停車場想阻止被告,期間見到X遭被告推跌。被告其後開車,賴等人遂一起追車,他曾伸手嘗試拔走車匙,但不成功。過程中,被告曾稱「唔好理我」,並先咬了蔡文浩的手,未幾再伸頭到接近賴的手之位置,賴坦言覺得被告想咬他,遂立即縮手。案件編號:DCCC 13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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