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罰款5000 餵鴿斷正即票控
【本報訊】當局去年修例禁止餵飼野鴿,相關草案於5月獲三讀通過,並已於上月起生效。當局表示,昨日起執法人員一旦發現任何人非法餵飼野生動物或野鴿,會即時採取執法行動,而不會再事先作口頭警告。
漁護署表示,已與相關部門成立跨部門禁餵執法工作小組,定期檢視和商討加強就非法餵飼的執法行動,並在有需要時安排聯合執法行動。署方又呼籲市民,若發現任何懷疑非法餵飼野生動物或野鴿的行為,可致電1823熱線舉報。
最高可罰10萬元囚1年
當局去年提出修例,將全港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提高非法餵飼的最高刑罰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以及就非法餵飼引入5,000元的定額罰款,以進一步遏止非法餵飼活動,最終《2024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於8月1日起正式生效。漁護署指,為給予公眾足夠時間了解新規定,新例生效起首月期間,執法人員會先口頭警告,若有關人士仍繼續違規才會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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