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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經港往越南尼加拉瓜貨物 可享中轉易

港府指將致力向業界推廣「中轉易」,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貨運物流樞紐的領先地位。 港府指將致力向業界推廣「中轉易」,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貨運物流樞紐的領先地位。
港府指將致力向業界推廣「中轉易」,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貨運物流樞紐的領先地位。
【本報訊】香港海關昨日起將「自由貿易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劃」擴展至由內地經香港中轉往越南及尼加拉瓜的貨物;及由塞爾維亞經香港中轉往內地的貨物。
塞爾維亞經港入內地亦有優惠
2015年底,海關推行「中轉易」,為貿易商提供海關監管服務、簽發證明貨物中轉香港期間未再加工的確認書。「中轉易」的服務範圍原涵蓋內地與其貿易夥伴所簽訂的20項貿易協定下,涉及68個經濟體經本港中轉至內地的貨物;以及7項貿易協定下由內地經香港中轉往台灣、南韓、新加坡和澳洲的貨物。
海關指計劃擴展後,本地貿易商可為內地經香港中轉至越南及尼加拉瓜的貨物,及由塞爾維亞經香港中轉往內地的貨物向香港海關申請「中轉確認書」,以享有《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中國─尼加拉瓜自由貿易協定》或《中國─塞爾維亞自由貿易協定》下提供的關稅優惠。
另外,海關在未來會持續積極擴展「中轉易」服務範圍,使更多經港中轉的貨物可享有相關貿易協定下提供的關稅優惠,為企業開拓海外市場;亦會不斷致力向業界推廣「中轉易」,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貨運物流樞紐的領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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