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小生缺課近3年 教局無發入學令 突更新指引 刪相關「六個月」時限
【本報訊】有傳媒揭發一名初小學童自2021年底起長期缺課,但教育局接報後只向家長發出書面勸喻,並無按指引在第二個月月底發出「警告信」及在第六個月月底發出「入學令」。教育局則在日前(8月30日)向全港中小學發通告更新指引,當中刪去相關時限,僅稱會考慮向家長發出警告信,及根據個案的情況和進展,向家長發出入學令。
翻查教育局於2009年發出的通告,當中指如輔導工作未能有效使學生重返校園,會在接獲申報的第二個月月底,向家長發出警告信。倘若缺課情況持續,會在其後的每個月底發出跟進警告信。如家長仍不予理會便會在第六個月月底,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第74條發出入學令。
稱考慮個案情緒 亦無發警告信
教育局表示,經評估及考慮個案的家庭背景、家人與學生情緒狀態後,認為自2021年底長期缺課的學童情況不建議向家長發出警告信或入學令,專業團隊將透過其他方法繼續幫助學生及家長。翻查過去的立法會文件,教育局於2018年曾指近年的個案中,許多時並非因為家長堅持不讓子女上學,而是家庭或學生本身出現困難、在學習或社交上未能適應、習染不良行為,或受精神、心理困擾等問題,發出入學令並不能解決他們的問題。
議員轟局方嚴重失職不負責任
議員狄志遠受訪時批評教育局嚴重失職,指學童兩年無上學是絕對不能接受。他又認為未經諮詢更新指引,是將處理缺課的責任推至學校。至於當局更新指引取消時限,狄直言是不負責任,批評局方在過去17年都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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