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網紅被劫贓物 35歲女囚2年
【本報訊】網紅蘇淼淼(原名蘇美欣)於2020年遭3名刀賊入屋打劫,劫匪被指掠去蘇逾千萬元財物後,逃去無蹤。其中一名女子涉嫌處理被劫的其中3個名牌手袋及毛皮大衣等物,被控一項處理贓物罪。她否認控罪在高等法院受審,結果被陪審團一致裁定罪成,昨被高院暫委法官李俊文判囚兩年。李官指,案中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在場參與劫案。她處理的贓物僅值約3萬元,對比整場劫案的1,150萬元贓物,可算微不足道。
蘇淼淼損失逾千萬財物
35歲女被告李洋被控於2020年12月17日,在九龍慈雲山慈康邨康秀樓某單位,知道或相信某些貨品是贓物,仍然不誠實地從事或協助另一人,或為另一人的利益,保留、搬遷、處置、變現該等贓物。被告不認罪,自8月21日起在陪審團席前受審。經審訊後,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罪成。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2020年11月24日,深水埗荔枝角道「一號‧西九龍」某單位發生劫案,3名男子陳少達、梁旭賢及楊俊銘從屋內偷走總值逾1,150萬元財物。李洋是陳少達的妻子。陳在事前租用案發單位對面的一個單位,以監察蘇美欣屋內情況,同時租用九龍維景酒店房間,用以裏應外合。控方續指,劫案發生前,被告曾與丈夫一同到訪「監察屋」,可見她一早知道將有劫案發生。2020年12月17日,警員到訪被告住所,搜出總值3.15萬元的3個名牌手袋、一個電腦袋及一件毛皮大衣。控方指被告,是明知而處理這些贓物。案件編號:HCCC 4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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