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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非禮案:辯方指與事主纏着被告 證人否認

辯方指被告陸振中於案發時沒有咬證人手指。 辯方指被告陸振中於案發時沒有咬證人手指。
辯方指被告陸振中於案發時沒有咬證人手指。
【本報訊】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陸振中警司,於前年涉嫌3度在粉嶺熟食中心殘廁非禮醉酒女下屬,另涉嫌在晚宴飲酒後,危駕私家車及襲擊同袍。陸振中否認非禮、危駕及襲擊等7罪,案件昨日在區院續審。辯方於盤問疑遭襲擊的男督察時指,被告從沒咬該督察的手指,反指督察纏着被告,討論有沙頭角分區人員涉違紀一事。
43歲被告陸振中,事發時任職沙頭角分區指揮官。他被控於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殘廁內3度非禮女子X。陸涉及的另一宗事件,則指他於同年7月15日,在粉嶺牽晴間停車場內危駕,和襲擊下屬蔡文浩、賴文顯及X。
針對粉嶺牽晴間停車場襲擊事件,控方指,2022年7月15日,被告在粉嶺一酒家安排晚宴,歡送總督察黃燦熊。晚宴結束後,被告明顯有醉意,但他堅持自己駕駛,期間被告曾襲擊X、蔡文浩及賴文顯,包括用力咬蔡右中指一下,令蔡的指甲斷裂。
辯方稱被告沒咬其手指
蔡文浩昨就襲擊事件接受辯方盤問。大律師指出辯方案情,稱該次飯局中,被告身處包廂,蔡文浩突然走入,指對方身體不適,需要其他人護送離開,之後便拉走被告。辯方續指,蔡文浩當日跟X一同纏着被告,想討論沙頭角分區人員涉嫌違紀調查一事,稱兩人在事件中參與程度低。被告表明不想討論,蔡及X卻繼續「𦧲」着被告。辯方表示,被告從沒有在停車場內,把蔡的手指放入口咬。蔡全盤否認辯方說法。案件編號:DCCC 13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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