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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煽動案3被告罪成 官斥淪抹黑工具

罪成的鍾沛權獲准保釋,並離開法院。(梁柱鍇攝) 罪成的鍾沛權獲准保釋,並離開法院。(梁柱鍇攝)
罪成的鍾沛權獲准保釋,並離開法院。(梁柱鍇攝)
【本報訊】《立場新聞》(下稱立場)被指發布17篇煽動文章,包括羅冠聰等作者所寫的文章、以及多篇專訪。立場出版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其董事兼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昨於區院有裁決。法官郭偉健裁定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並判處3名被告均罪名成立,押後至9月26日判刑,兩人續准保釋。法官指,立場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
本案3名被告依次是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無業)及林紹桐(34歲、編輯),他們共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林紹桐昨因病缺席裁決,由大狀作代表。控罪指,3名被告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控方在開案陳詞表示,會依賴立場17篇文章,證實被告存在犯罪協議。該17篇文章中受訪者、報道人物或筆者,包括不同人物(詳見另稿)。
假消息散播憎恨反政府情緒
法官於判詞指,本案17篇文章中,有11篇具煽動意圖。其中,羅冠聰所寫的文章沒有任何客觀基礎,指律政司就泛民初選案的檢控是荒謬及濫用權力,完全漠視執法需要,又指抗爭者被失蹤、長年囚禁。
法官認為文章目的是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緒,激勵抗爭者士氣;而陳沛敏及區家麟所寫的文章亦在缺乏客觀基礎下,攻擊國安法等條文;聲稱中大校友的專訪,美化暴動者行為,提供錯誤事實,意圖引起公眾對特區政府及執法部門的憎恨;與何桂藍進行的專訪,提倡反憲制抗爭理念,具煽動意圖。
至於6篇獲裁沒有煽動意圖的文章中,包括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的報道,以及部分人物專訪等,法官指上述文章僅涉受訪人表述政治觀點,或只屬新聞報道。
政府發言人指從判詞顯示,打壓新聞自由說法站不住腳,並指新聞工作者等仍享有新聞及言論自由。執法部門則指,對於被裁定涉煽動的博客文章的作者會否被檢控,關鍵在於是否有煽動意圖,若有的話,會與律政司再商討。案件編號:DCCC 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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