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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挾派傳單裸照逼性服務 男同志囚33月 認6罪已還押近3年 料可即時獲釋

【本報訊】年薪過百萬的時裝公司男高層,8年前跟男性工作者發生情感關係,之後向對方提出「2+1」計劃,支付1.3萬元,要對方每周提供3次性服務。兩人關係於2021年轉差,事主想停止計劃,但該高層不願意,要挾周街派單張,公開對方身份和裸照。涉案男子昨在高院承認以威脅促使他人作非法性行為、刑事恐嚇、管有危險藥物及窺淫等共6罪。特委法官陳政龍判處被告入獄33個月,由於他自2021年11月起已還押,料可即時獲釋。
現年42歲的被告原約瑟,於一間時裝公司任職,月入約10萬元。同意案情指,2016年9月,被告透過男同志應用程式認識男事主X,當時X是性工作者。雙方發生不涉金錢交易的性關係。據X指,被告性交前會服用藥物「γ-丁內酯」或冰毒。
每周3次服務 支付1.3萬元
2017年年尾起,X出現經濟困難,被告答應每次性行為後,給他1,500元,之後上調至2,500元。2021年8月,被告提出「2+1」計劃,每周進行兩次性行為,每次給2,500元,加一次過夜性服務每次8,000元,即每周給予1.3萬元。X同意。當X無法提供性服務時,被告會跟他吵架。
2021年10月25日,雙方爭執,期間被告傳給X一些訊息,顯示他聲稱已向執法部門報案,指控X強姦他。X信以為真,遂繼續履行每周計劃。
翌月,X告知被告想停止計劃。被告之後傳給X一些單張的照片,單張上印有X的姓名、裸照,並寫有一些字句,指X自18歲開始做性工作者,隱瞞患愛滋病。被告要求X跟他談條款,否則會準備1,000張單張,分派全港18區。被告亦曾拍片顯示,單張已散落在旺角一商場平台。X趕往現場,檢得10張單張。X之後報案。當他及被告於酒店相會時,警員到場,檢獲0.52克甲基苯丙胺等。檢驗下,又發現被告曾經暗中拍攝兩人性交。案件編號:HCCC 11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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