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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擾證人藐視法庭 Lunch哥候懲

「Lunch哥」李國永昨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 「Lunch哥」李國永昨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
「Lunch哥」李國永昨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
【本報訊】人稱「Lunch哥」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活躍示威者李國永,於2020年一宗死因研訊進行期間,與一名退休婦人涉嫌在法庭外滋擾證人,他們除了因此事被控非法集結罪外,亦被控刑事藐視法庭。該刑事藐視法庭案於今年1月在高等法院開審。高院法官陳慶偉昨宣讀判詞,裁定兩人均罪成,並押後至9月20日求情及判刑。
與同案退休婦9‧20判刑
兩名答辯人分別是案發時為17歲學生李國永,以及65歲退休女保安員賴瑞英。作為原告的律政司在開案陳詞指,2020年8月24日,死因庭處理一宗備受關注的死因研訊。當日下午近5時,證人「H女士」、「H先生」和「C小姐」離開西九龍法院,擬登上私家車期間,被約30人包圍,有人向證人大聲辱罵和舉中指。兩名答辯人身處人群中指罵,證人要靠警員開路才能上車。
法官昨頒判詞指,綜觀所有證供,肯定兩名答辯人知道事主是死因研訊的證人,故意跟隨他們,並用侮辱性說話指罵他們,包括說「死狗呢㗎,收咗水×街」、「假老母」。法官指,當日情況就如在示威或暴動中,參與者或互不相識。然而,他們在腦海中都有一個共同目的,即令證人受苦。為了達成目的,各人互相支持,共同行事。法庭遂裁定,原告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控罪所有元素,裁定兩名答辯人藐視法庭罪罪成。案件編號:HCMP 225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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