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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非禮案 辯方反指送抱 事主否認

【本報訊】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陸振中警司,前年涉嫌3度在粉嶺殘廁非禮醉酒女下屬,另涉在晚宴飲酒後危駕私家車及襲擊同袍。他否認非禮、危駕及襲擊等7罪,案件昨在區院續審。辯方盤問事主指,被告從沒跟她一起入殘廁,也從沒非禮她,反指事主曾主動攬腰及環抱被告,又讚被告是好男人,「如果你做我男朋友就好」。女事主矢口否認。
43歲被告陸振中,被控於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殘廁內3度非禮女子X。陸涉及的另一宗事件,則指他於同年7月15日,在粉嶺牽晴間停車場內危駕,和襲擊女子X、及下屬蔡文浩及賴文顯。辯方向X指出被告的版本。辯方指,6月22日晚飯期間,X向被告表示不適,想去洗手間嘔,被告遂扶她去殘廁,但發覺門鎖上,X轉而自行到女廁。
被指讚被告好男人 X不同意
辯方續指,X自女廁出來,說「仲未嘔到,成日有人出出入入」,被告提議入殘廁繼續嘔。X一人入內,10分鐘後出來,讚被告是個好男人,謂「如果早啲識你就好」、「我男友邊有你咁好」。就第二次事件,辯方指,當日X說想再嘔,往廁所途中X主動攬腰。X獨自往殘廁後表示「成功嘔到啲嘢出嚟,仲係唔舒服」,又讚被告好好,她好感動。就第三次事件,辯方指,X獨自入殘廁,出來後從後環抱被告,多謝被告等她。至7月3日,X新冠肺炎康復,被告建議接她上班。X讚被告比她男友好,直言「如果你做我男朋友就好」。X一概否認辯方說法。
至於襲擊事件方面,辯方指,X就沙頭角分區人員受查一事,着被告「唔好咁絕情」,謂「你都唔想見到年輕人前途盡毁」,當被告上車後,X等人嘗試拉被告落車,說「唔好走住,你留低傾清楚先」,被告叫道「你哋同我即刻躝開,你哋成班黐晒,再係咁,我就唔會放過你哋!」X否認說法。辯方完成盤問,X亦完成作供。案件編號:DCCC 13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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