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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碼平台外賣員 遇工傷未必獲補償

調查指23%受訪者曾受工傷,當中10%沒有獲平台公司任何補償。(李志湧攝) 調查指23%受訪者曾受工傷,當中10%沒有獲平台公司任何補償。(李志湧攝)
調查指23%受訪者曾受工傷,當中10%沒有獲平台公司任何補償。(李志湧攝)
【本報訊】從事食物送遞等按次計酬工作的數碼平台工作者,是新興經濟模式下的勞動者,惟現有勞工法例未能有效保障他們。有工會昨公布調查發現,近50%受訪平台工作者每周平均工作日數4天或以上、每日平均工時6小時或以上;有逾20%曾於工作期間受傷,當中大半未獲或不滿平台公司的補償。工會促請政府盡早釐清數碼平台工作者僱傭性質,以制訂相應的政策和法規保障平台工作者權益。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及香港運輸物流業工會聯會於5月至7月期間,訪問357名平台工作者,發現受訪者每周從事平台工作的平均日數,以3天及7天佔最多,各有22%;其次為2天,佔15%;4天、5天及6天者,依次各佔11%、11%及10%,而平均日數為1天則佔9%。當中平均工作日數達4天或以上者達54%。
至於受訪者的每日平均工作時數,平均工時為4至6小時佔最多,有30%;其次為4小時以下,佔22%;6至8小時則有16%;而較長平均工時的8至10小時、10至12小時及12小時以上,亦分別佔12%、8%、12%。當中每日平均工時6小時或以上者有48%。從平均工作日及每日平均工作時間可見,近乎全職從事平台工作者的受訪者接近50%。
促釐清工作者僱傭性質
調查又發現,有23%受訪者曾在工作期間受傷,當中10%沒有獲平台公司任何補償,另有6%不滿意平台公司就工傷所作出的補償。同時,有54%受訪者認為平台公司提供的團體意外保險保障不足夠。對於是否認同「平台公司與工作者存在僱主與僱員關係」,有26%受訪者選擇中立,反映不少平台工作者未能準確釐清其工作身份,甚至難以判斷是否與平台公司存在僱傭成分。
團體建議,政府參考內地平台公司要為外賣員參加社會保險,以及新加坡平台公司要為旗下工作者繳交公積金等做法,研究立法要求本港平台公司為旗下工作者繳交強積金,完善退休保障。同時,建立由數碼平台公司、工會和政府代表組成的「三方工作小組」,恒常化商討保障平台工作者權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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