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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法性交15歲女 2男警拒認罪10‧22再訊

被告姚燕武 被告姚燕武
被告姚燕武
【本報訊】3名男警涉嫌在不同時段,分別與同一名15歲少女發生性行為,因而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等罪。其中一人早前已認罪,被判囚16個月,另外兩人則表示擬不認罪,他們正停職。兩人候審時又疑曾接觸涉案少女,提出給予10萬元,換取她不出庭作證,而被加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兩名被告昨在區院應訊,並申請保釋但被拒。法官應辯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10月22日再訊,並表明希望是最後一次押後,下次提訊時被告要透露答辯意向。
已被停職 另加控妨司法
兩名被告分別是姚燕武(29歲)及吳星熠(28歲),均報稱公務員。辯方昨再次申請押後,以便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兩名被告均有保釋申請,但被法官拒絕。
兩人被控於2023年12月23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多於一項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姚燕武代表吳星熠提出給X10萬元,以換取X不在針對吳的刑事法律程序中出庭作證。另外,姚燕武被控於2021年9月30日,在香港,煽惑15歲女童X,向他作出嚴重猥褻作為。吳星熠則另被控於2021年12月25日,於香港與X非法性交。
同案另有一名同任職警員的被告賴子樑(28歲),被控於2021年12月1日,在沙田源康街帝逸酒店某房間,企圖與女童X非法性交。賴於去年9月,在區院承認一項與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罪,被判囚16個月。案件編號:DCCC 627/2024、DCCC 917、918/2022
被告吳星熠被告吳星熠
被告吳星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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