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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鴻萍逃稅囚9個月 上訴押後判

寇鴻萍 寇鴻萍
寇鴻萍
【本報訊】投身保險業、1982年港姐季軍寇鴻萍,2009年至2017年期間涉於報稅表填寫虛假資料,遭稅務局票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成,2022年被判入獄9個月。她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昨日在高院開庭處理。寇鴻萍已服刑完畢,沒有到庭,僅委派法律代表出席。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裁決,會在3個月內頒發書面判決。
已服刑完畢
現年62歲的上訴人寇鴻萍,被控於2009年至2017年期間,5次在提交課稅年度報稅表時,虛假聲稱父親寇賡發與她連續全年同住,而無付出十足費用;及在2010至2012年期間,3次在個別人士及連同的梁寇鴻萍公司損益帳上聲稱,辦公室助理支出為每年28.8萬元;及在2012年,3次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聲稱,僱員孫永斌及鍾永慧在該些年度內,每年分別獲9.6萬元薪金。被告在涉案8個課稅年度虛報的支出及免稅額總額達77萬元,逃繳稅款總額86,849元。
寇鴻萍在2022年受審,原審裁判官曾慶東指,上訴人挪用了兩個人的身份證號碼、住址等個人資料,訛稱他們是員工,甚至無中生有堆砌兩人的具體工作行程,裁定上訴人11罪罪成,判她入獄9個月。裁決後上訴人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被拒絕。上訴方昨日提出多項上訴理據,包括原審裁判官未有處理證人證供上的矛盾。控方則指,本案有強烈證據,指證上訴人知道陳述是虛假。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決定在3個月內頒判決。案件編號:HCMA 32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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