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非禮案 事主哭訴斥辯方捉字蝨
【本報訊】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陸振中警司,前年被指3度在粉嶺熟食中心殘廁非禮醉酒女下屬,另涉嫌在酒後危駕私家車及襲擊同袍。陸否認非禮、危駕及襲擊等7罪,案件昨日在區院續審。女事主繼續接受辯方盤問,一度在庭上嚎啕大哭,批評辯方「捉字蝨」。
43歲被告陸振中,報稱任職警察,他被控於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傷殘人士洗手間內,3度非禮女子X。陸涉及的另一宗事件,則指他於同年7月15日,在粉嶺一停車場內危駕,和襲擊女子X、男子蔡文浩及賴文顯。據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時被告任職沙頭角分區指揮官,X、蔡及賴均為其下屬。
辯方指天眼揭挽被告手臂
X昨日在屏風後,繼續就第3次非禮事件接受辯方盤問。辯方質疑,閉路電視片段可見,X當日離開殘廁後,曾主動伸手挽住被告的手臂。X指,當時她行不到直線,渾身乏力,因此「有嘢就捉實咗」,之後,她就遭被告拖行。作供期間,X突然情緒激動,哭着說「你又捉字蝨!」、「不如你話我知你想我答咩啦」、「我好攰呀!」辯方續指,X當日可以叫男友來接她,X反指,辯方之前已問過,指自己沒補充。
控方開案陳詞指,2022年6月22日,被告及X等人,到案發熟食中心晚餐。被告指示X把啤酒「杯杯清」,X很快便喝了約6杯啤酒,感到暈眩,四肢無力,有時伏在飯桌上休息。期間,X曾3次離開飯桌前往廁所範圍,其後被告遭指在殘廁內,3度非禮X。案件編號:DCCC 13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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