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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直通救護車 演練安排刊憲

政府預計年內推出「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 政府預計年內推出「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
政府預計年內推出「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
【本報訊】港府昨日就「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演練安排刊憲,將在指定期間豁免深圳跨境救護車的車輛登記要求,以便進行有關計劃的演練。根據憲報,指定的深圳跨境救護車下周五(23日)至明年2月23日將可獲豁免,可駛往屯門醫院和香港兒童醫院,司機必須已獲認可有提供運送病人的能力,救護車在來港當日亦須返回深圳,而且要有第三者風險保險保障。
港府表示,演練安排是正式推行「試行計劃」前,聯同廣東省及深圳市政府進行在不載送病人的情況下試行救護車跨境安排。兩地政府會爭取盡快敲定就有關指定深圳跨境救護車入境香港的長遠安排。而另一方面,港府亦正與澳門特區政府商討相關的演練安排。
試行計劃料今年內推出
港府預計「試行計劃」於今年內推出,為期一年,將會適時公布。「試行計劃」會先實行直通救護車由深圳和澳門的指定醫院,到香港指定公立醫院的安排。啟動跨境救護車機制的首要條件是確保派送醫院(即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或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和接收醫院(即香港醫院管理局轄下指定公立醫院)事先達成協議,以病人的醫療需要、安全和利益作首要考慮,同時防止濫用機制。視乎試行計劃的成效及運作經驗,相關政府部門會考慮是否及如何擴展計劃,例如增加指定醫院及/或將「試行計劃」擴展至雙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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