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站襲警藏武 5男分囚7至22周
【本報訊】有示威者於2019年8月31日在港鐵太子站涉嫌襲擊警員,並毀壞站內設施,事後多人被捕。其中5名男子分別否認襲警、阻差辦公等罪受審,結果全部被裁定罪成,並於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陳志輝考慮到本案案情,以及案件有延誤,最終判處5人入獄7星期至22星期不等。
5名受審被告依次為顧文軒(28歲,調酒師)、葉禮豪(22歲,無業)、蔡浩賢(27歲,侍應)、郭俊駒(40歲,售貨員)及鍾日傑(31歲,文員)。裁判官指,襲警罪控罪嚴重,有被告用雨傘不斷打警員,考慮到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使用雷射筆,亦顧及被告的個人背景、案件有延誤等因素,判處顧文軒入獄13星期、葉禮豪入獄7星期、蔡浩賢入獄18星期、郭俊駒入獄5個月一星期,而鍾日傑則入獄5個月兩星期。
其中一人阻差辦公罪成
5人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太子站月台,或月台上的公眾地方干犯罪行。其中顧文軒和蔡浩賢分別被控「襲警」罪,即襲擊警員16147及7889;葉禮豪被控「阻差辦公」罪,即故意阻撓警員33531;郭俊駒和鍾日傑被控各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們攜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經審訊後,5人面對的控罪均被裁定罪成。案件編號:KCCC 142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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