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署揭起底案 25歲男被捕
【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在九龍區拘捕一名25歲中國籍男子,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經其前女友的同意下披露了她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64(3A)條的規定。
平台發布前女友姓名住址
署方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曾為男女朋友關係,及後於今年7月分手。不久後,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個人帳戶內發布了4張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圖片,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出生日期、手提電話號碼、社交媒體帳戶名稱,以及其居住屋苑和大廈的名稱。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署提醒,不要因為感情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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