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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稟促賠董事酬金 無理纏繞 康橋之家前院長申索遭剔除

張健華申請遭剔除。 張健華申請遭剔除。
張健華申請遭剔除。
【本報訊】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去年入稟高院,指「康橋之家」母公司智友集團的兩名董事涉違反董事誠信,又指另一名董事秘密購入智友股份,但沒有召開股東大會交代。張要求法庭頒令智友須按照法庭早前的命令委任董事,否則便不屬正確委任,智友亦須每月向包括張在內的5名原創股東支付1.5萬元董事酬金,作為錯誤委任董事之賠償。被告方早前向法庭申請剔除申索,聆案官昨頒布決定,裁定張健華沒有披露合理訴訟因由,申請瑣屑無聊,決定剔除申索。
官斥濫用法律程序
原告是張健華,被告分別是李永耀、周可仁及楊尚文。3人昨日均沒有法律代表。聆案官判決時指,原告指控李宏憲及杜傳清違反2011年股份協議委任董事的原則,但他卻不向李杜二人提訴訟,亦未能說明基於甚麼條文及原則尋求濟助,也沒有列明誰要賠償。綜合所有因素,聆案官認為原告沒有披露合理訴訟因由,申索瑣屑無聊,屬無理纏繞,勢必失敗,濫用法律程序,決定剔除申索。由於原告沒有其他申請,故聆案官不作訟費命令。
張健華早前於入稟狀表示,智友兩名最大股東李宏憲及杜傳清在2014年起接管智友,違反2011年股份協議委任董事的原則,又指該兩人暗中向周可仁及周兆志出售兩人持有的七成智友股份,卻沒有召開股東大會交代。張又指稱周可仁沒有按照股份協議之原則,任命李宏憲的兒子李永耀作為董事;另一被告楊尚文秘密購入周兆志的兩成智友股份,沒有召開股東大會交代。
張指控李永耀及周可仁成為智友董事後,沒有召開周年股東大會,又沒有向股東提供周年核數報告、公司帳目、股東會及董事局會議紀錄,令原創股東對公司運作及帳目一無所知,嚴重違反董事誠信,要求賠償。案件編號:HCA 119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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