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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發布煽動刊物 58歲漢謀挑戰新例合憲性

【本報訊】一名58歲男子被指在23條立法後,在社交媒體發布煽動內容。他其後被控「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辯方將挑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否合憲,同時表明如挑戰失敗,被告將會認罪。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再訊,以聽取控辯雙方陳詞,期間被告須還押。
倘失敗勢認罪
58歲被告區建威,報稱無業。控方表示準備好答辯,辯方表示,將挑戰新煽動罪的合憲性,爭議條例與《基本法》所保障言論自由有所衝突,其中一個關注點,是控罪列明毋須證明涉及煽動暴力意圖也可入罪。裁判官關注,終院即將處理譚得志就煽動罪的上訴許可申請,是否應等待終院判決後,才處理本案。辯方則指,譚得志一案處理主要是舊有的煽動罪,跟本案並非百分百一樣,認為法庭需重新審視新條例的合憲性。
被告被控於今年3月23日至6月1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及X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案件編號:WKCC 271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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