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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12人逾百項罪成 下月判刑

童樂居12名前職員共承認及被裁定逾140項虐兒等控罪罪成。 童樂居12名前職員共承認及被裁定逾140項虐兒等控罪罪成。
童樂居12名前職員共承認及被裁定逾140項虐兒等控罪罪成。
【本報訊】本報早前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有職員涉虐待多名嬰幼兒被捕。至今共34名女職員被起訴,所有涉案職員早前均已完成審訊程序或已認罪。當中12名被告於早前承認及經審訊後被裁定涉及共逾140項虐兒罪罪成,並於昨日在區院作求情。有代表律師稱被告是受童樂居的虐兒文化影響,法官王詩麗表明不接納此求情,並稱若案件不被揭發,估計該些幼童會「日日畀人打」。王官最終押後至9月20日判刑。
12名被告分別是趙詠茜(44歲)、卓凱欣(23歲)、黃潔瑩(23歲)、莊嘉宜(25歲)、李晓儀(25歲)、楊淑儀(33歲)、伍家穎(45歲)、周靈芝(28歲)、鄧月媛(50歲)、梁曉彤(27歲)、梁善儀(51歲)及陳信興(57歲),均為童樂居前職員,共承認及被裁定逾140項虐兒等罪成。其中趙詠茜承認49項虐兒罪,為涉及控罪最多的被告,其次則是承認21項虐兒罪的卓凱欣。12名被告涉及的控罪,牽涉至少22名3歲以下幼童,眾被告涉餵幼童食樹葉和不明物體,以及旁觀他人施虐而不作為等。
求情指受虐兒文化影響 官拒納
代表被告趙詠茜的大律師求情時提及,童樂居的虐兒文化對她有所影響。惟法官即質疑,大部分被告均提及受童樂居文化影響,然而這只是犯案背景,不接納為求情理由。法官又指,若不接受文化,可以辭職,而非加劇不良文化。法官更直斥被告是「日日返工,日日打人」。法官最終決定先替被告梁善儀及陳信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眾被告的案件均押後至9月20日判刑。案件編號:DCCC 846-853/2022、DCCC 146-150、152、153、15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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