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以公僕身份批評政策 當局稱外國有類似要求
【本報訊】政府早前發出更新版的《公務員守則》,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指公務員必須注意個人行為操守,不可以公務員身份批評任何政府政策,而以個人身份發表意見和進行活動時,必須避免令人誤把其意見視為官方立場,或與其公職身份扯上關係。她又指外國亦有對當地公務員的言論有類似的要求,職級愈高,要求愈嚴格。
楊何蓓茵早前接受《公務員通訊》訪問時,提及《公務員守則》是本屆政府在公務員事務上其中一項重要的措施,旨在闡述在一國兩制方針下,香港特區公務員的憲制角色和責任,以及應有的基本信念及操守準則。
指不影響工會表達意見
對於有意見指更新版《守則》對參與工會工作的公務員有影響,尤其在爭取薪酬調整方面,她在社交平台貼文重申沒有任何影響,工會代表可繼續就薪酬、福利、職業安全等與工會成立目的相關的議題,表達與政府不盡相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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