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去年潑水節向警射水 3男受審
【本報訊】去年4月九龍城潑水節活動期間,有人涉嫌向現場警員及傳媒近距離射水及潑水。當中3名懷疑涉案男子,事後被控6項襲警及普通襲擊罪。3人否認控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由裁判官陳志輝審理,預計審期為4日。
共被控6項襲警及普通襲擊
3名被告依次是曾維誠(26歲,的士司機)、葉嘉健(26歲,文員),以及袁子健(31歲,紮鐵工人)。3人同被控於2023年4月9日,在九龍城賈炳達道與衙前圍道之間一段的城南道,襲擊執行正當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輔警警員6553、8591及女輔警警員6605,以及襲擊男子吳家軒和李天耀;曾維誠和袁子健再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男子譚永文。
辯方爭議點包括事發時被告是否有意圖傷人。負責籌備活動的九龍城區議員劉婉燕指,參加者可以憑入場券換取水槍,活動守則列明只能在圍封範圍內射水,不能向制服團體,以及工作人員潑水,以免阻礙工作,現場有錄音廣播提醒。劉說,當天見到有參加者情緒高漲,清場時仍不願離去,但否認活動規則名存實亡。案件編號:KCCC 266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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