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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總外揮刀傷保安 17歲仔判感化1年

被告梁凱華當日於案發現場被制服。 被告梁凱華當日於案發現場被制服。
被告梁凱華當日於案發現場被制服。
【本報訊】患自閉症的17歲大專男生,於去年10月早上獨闖金鐘政總保安更亭,期間涉嫌揮刀施襲,但當場遭保安員及市民制服。事件中,一名男保安員手部捱斬淌血。涉案男生早前承認一項傷人罪,昨於區院接受判刑。區院暫委法官鄭明斌接納被告重犯機會微,判處被告接受感化12個月。
17歲被告梁凱華,報稱是學生。他被控於2023年10月4日,在金鐘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2樓職員入口,非法及惡意傷害劉姓男事主。據控方早前指,被告沒有案底,讀小學時確診患自閉症。
案情指,2023年10月4日早上10時,在金總政總任職保安的劉姓男事主在當值期間,目睹被告手持一把長11厘米的生果刀,行近另一名保安但被推開。被告遂轉移目標,衝向劉並揮刀斬他。劉舉起左臂擋刀,兩名保安及一名途人見狀後,合力制服被告。醫療報告顯示劉的左前臂有一處5厘米裂傷。
案發前與父母吵架
被告在錄影會面稱,涉案生果刀取自家中廚房,他於前一晚與父母吵架後感到不開心,故到金鐘,但拒絕交代犯案原因。案件編號:DCCC 171/2024
執法部門檢獲涉案的生果刀。執法部門檢獲涉案的生果刀。
執法部門檢獲涉案的生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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