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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餵野鴿生效 議員倡口岸宣傳

禁餵野鴿條例昨起生效,違者最高重罰10萬元及入獄一年。 禁餵野鴿條例昨起生效,違者最高重罰10萬元及入獄一年。
禁餵野鴿條例昨起生效,違者最高重罰10萬元及入獄一年。
【本報訊】《2024年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昨日起生效,餵飼野鴿最高被罰10萬元及入獄一年。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漁護署官員聯同議員李世榮到港鐵坑口站外宣傳新條例。李世榮表示,希望當局做好執法培訓,長遠考慮引入科技執法;並建議政府加大宣傳力度,讓市民及旅客了解新例,又指暫未有人因餵野鴿而被口頭警告。
李世榮表示,野鴿聚集會引致環境衞生問題,鳥糞或羽毛可能傳播病毒,期望法例生效後情況有改善。他建議,當局為執法人員提供培訓,亦歡迎市民舉報,長遠考慮引入科技協助執法,例如善用閉路電視等,並在不阻礙市民的地方增加鴿社和種植適合野鴿的食物,逐步讓野鴿回到原有棲息地。
避免遊客誤墮法網
漁護署早前表示,新例生效後首個月,若發現非法餵飼野鴿或野生動物,會先口頭警告。問到新例生效後,局方有否發出口頭警告,李世榮指暫時未有,呼籲市民遵守法例。他又指,在宣傳期間發現有市民不清楚新例,加上旅客亦未必知道香港禁餵野鴿,建議政府在入境口岸、遊客區及有較多野鴿出沒的地方加強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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