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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駕Tesla自炒涉無牌等15罪 稱未付律師費 求押後訊獲批

涉事Tesla當日撞毀安全島護欄後橫亘路中。 涉事Tesla當日撞毀安全島護欄後橫亘路中。
涉事Tesla當日撞毀安全島護欄後橫亘路中。
【本報訊】今年2月12日,一輛Tesla電動車駛至油塘道對開時,懷疑失控撞向路中石壆及安全島護欄。懷疑涉案男司機同日被捕後,揭發他是一名警員,沒有車牌,另涉多次無牌駕駛。事隔逾5個月,他被控無牌駕駛、不小心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等合共15罪,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0月3日,被告續准保釋。
庭上確認沒有車牌
31歲被告余佳炳,控罪書上沒有報稱職業。被控7項駕駛時無駕駛執照、7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及一項不小心駕駛罪。被告昨沒有律師代表,但表示已經跟一名大狀溝通。他尚未付律師費,未正式聘用該大狀,希望押後處理案件。控方表示準備好答辯。裁判官最終應辯方要求,把案押後至10月3日,期間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每周須到警署報到一次。被告在庭上確認自己沒有車牌。
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2月6日至12日,在香港,在道路上駕駛一輛登記號碼為YV1330的私家車,而當時他並無持有所駕駛的車輛所屬車輛種類的駕駛執照。他另被控於上述7日,在道路上駕駛上述私家車,當時就他對該汽車的使用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最後,他被控於2024年2月12日,在觀塘油塘道9號油麗邨信麗樓(U座)外,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上述私家車。案件編號:KTCC 148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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