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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強制警報 議員斥形同虛設

屋宇署強制要求部分工程承建商採用警報系統。 屋宇署強制要求部分工程承建商採用警報系統。
屋宇署強制要求部分工程承建商採用警報系統。
【本報訊】近年發生多宗致命工業意外,屋宇署公布由7月1日開始推出強制措施,凡預算建築成本超過3,000萬,並涉及使用流動機械及塔式起重機的建築工程,註冊承建商須採用警報系統,但有議員斥措施不能涵蓋7月1日前、3,000萬的工程,認為措施「到喉唔到肺」,又指相關建議需要職安局推動立法,但職安局一直「被動」。
轟職安局推立法被動
雖然屋宇署公布相關措施,但議員田北辰表示措施只係針對7月1日之後的工地,而且只適用於超過3,000萬建築成本、使用流動機械以及塔式起重機的工程,而相關警報系統只有提醒作用,即會向操作員及進入危險區周邊範圍的工人發出警報,警示有被擊中的風險,他指如果操作員聽到警號但反應慢來不及停止,一樣會發生意外,斥系統「形同虛設」。
他指自己詢問發展局3,000萬以下、7月1日之前的工程應如何處理,局方指需要職安局推動立法,不能單靠發展局行政措施,他質疑為何職安局如此被動,並要求政府盡快推動立法工作,強制所有工地都需要使用整套智慧工地系統。
此外,勞工處早前完成為期兩周針對物流、貨物及貨櫃處理作業安全的特別執法行動,打擊有關工作地點的不安全作業,包括不安全的貨物吊運等。行動於上月2日至12日進行,期間共發出138份書面警告、5張「敦促改善通知書」,並提出7項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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