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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11月自辯 料需時30工作天

黎智英將出庭自辯,相關程序需約30個工作天。 黎智英將出庭自辯,相關程序需約30個工作天。
黎智英將出庭自辯,相關程序需約30個工作天。
國安案3罪表證成立 須繼續還押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踏入第92日審訊,控方已完成舉證。黎智英一方要求法庭裁定3罪表證不成立。法庭昨就有關申請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裁斷,最終駁回黎申請,裁定黎智英面對的3罪均表證成立。黎將出庭自辯,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續審,黎須繼續還押。辯方估計黎自辯及相關程序需30個工作日,加上法庭安排,本案整個審期料長達120日,隨時審到2025年。
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正式開審,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及李素蘭審理。至今年6月11日,控方正式完成舉證。黎智英一方之後作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黎面對的3罪表證不成立。法庭前日聽取陳詞。辯方認為,不同媒體有不同立場,屬正常不過,形容控方指黎智英與他人串謀,利用《蘋果日報》作平台犯案,是奇怪的指控。即使黎智英曾提及制裁,也只是他的個人意見。控方則強調,黎智英所發表的屬意見抑或請求制裁,應該留待法庭在裁決時處理。法官押後至昨日就辯方申請作裁斷。
整個審期或逾120日
審訊昨踏入第92日。法官裁定黎智英面對的3罪均表證成立。休庭半小時後,辯方表示,黎智英將出庭自辯。同屬被告的壹傳媒集團旗下3間公司則不會傳證人。辯方預料黎智英主問需時5日,連同控方盤問及辯方覆問的時間,估計黎智英自辯將花30個工作日。法官希望自辯能連續進行,因應3名法官的日誌,本案需押後至11月20日續審,屆時會正式開展辯方案情。換言之,本案審期或需時超過120日。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本案共涉12名被告,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該兩人已在2021年8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兩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則在2022年11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將待黎智英案審結後進行求情及判刑。
上述被告中,李宇軒、陳梓華、張劍虹、陳沛敏和楊清奇先後以從犯證人出庭頂證黎智英。前蘋果高層周達權則以特赦證人身份作證。控方在審訊期間,亦播放多段與案有關的錄影,包括黎智英主持的線上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片段來舉證。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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