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剷安全島2死8傷 肇事的哥遭索償

肇事的士當日突然剷上交通燈安全島,導致多人傷亡。 肇事的士當日突然剷上交通燈安全島,導致多人傷亡。
肇事的士當日突然剷上交通燈安全島,導致多人傷亡。
【本報訊】大埔廣福道於2021年8月發生致命車禍,一輛的士途經該處交通燈位時,突然剷上安全島猛撞正在過路的途人,釀成兩死8傷。肇事的士司機承認兩項誤殺及4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於今年2月被判監禁8年,且終身停牌。車禍其中一名傷者入稟高院,向涉案的士司機索償。司法機構已排期於2025年1月16日進行首次提訊。
其中一名傷者入稟高院
原告為陳更崧,被告為66歲的莫培華。據入稟狀指,2021年8月22日約上午11時15分,被告駕駛的士駛至大埔廣福道近燈柱AE0236的行人過路處時,疏忽或違反法定責任,造成交通意外,令原告受傷。惟入稟狀中並沒有列明具體索償金額。
就是次意外,被告於今年1月,在高院承認兩項誤殺及4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據同意案情提及,當日被告駕駛的士,在大埔廣福道沿西行線行駛至交通燈位附近,當時行車線為紅燈,但被告未有停車,更加速把的士向右轉超車,的士最終以時速約50公里撞向安全島,多名過路的路人被撞倒,當中包括孕婦,最終亦導致兩名較年長的途人死亡。法官形容本案令人惋惜、不安及震驚,考慮到被告之駕駛態度及作為,最終就6項控罪共判囚8年。案件編號:HCPI 20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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