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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進口450公斤乾魚翅 男旅客囚一年

一名男子因非法進口瀕危鯊魚魚翅,昨被判囚12個月。 一名男子因非法進口瀕危鯊魚魚翅,昨被判囚12個月。
一名男子因非法進口瀕危鯊魚魚翅,昨被判囚12個月。
【本報訊】一名36歲男性旅客因非法進口魚翅被檢控,他於昨日在區院承認一項沒有許可證下進口瀕危物種的標本罪,被判監禁12個月。該名男子於去年11月24日從巴西經埃塞俄比亞飛抵本港,被發現其15箱寄艙行李內有《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的乾魚翅,他並未持有任何有效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文件。
逾百公斤屬瀕危類 值62萬
相關乾魚翅總重逾450公斤,當中有超過100公斤魚翅是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的物種,價值逾60萬元。漁護署表示,其他魚翅亦屬犯罪行為的部分,已申請充公。
漁護署表示,人員檢取行李內逾450公斤乾魚翅作進一步調查,經詳細檢驗證實該批魚翅涉及多個鯊魚物種,當中約113公斤屬《公約》附錄II物種的鐮狀真鯊及雙髻鯊魚翅,價值約62萬元。漁護署遂以非法進口瀕危物種檢控該林姓男子,林於昨日承認控罪,區院暫委法官香淑嫻以監禁18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最終判監12個月。
漁護署表示,其餘檢獲的魚翅均屬《公約》列明物種,惟其時未受《公約》或《條例》管制。由於該等魚翅屬犯罪行為的一部分,漁護署已根據《條例》向法庭申請充公,並獲批准。漁護署還提醒,《條例》去年12月已因應《公約》最新規定將更多鯊魚物種納入管制,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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