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危駕致途人重傷 警員明年7月受審
3車串燒案擬不認罪
去年6月一名男警於凌晨時分,駕駛私家車至旺角彌敦道及旺角道交界時,疑撞到一輛的士,使其失控撞毀約兩米鐵欄及撞倒一名女途人,另一輛的士則懷疑收掣不及,撞向私家車。懷疑與案有關的男警,事後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昨日在區院提訊。被告透過律師代表指擬不認罪,法官最終排期於2025年7月7日開審,被告續准保釋。
28歲被告姚新燊,報稱任職警察。他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他於2023年6月5日,在旺角彌敦道與旺角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馮姓女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
辯方昨日指,被告擬否認控罪。控方指,將傳召兩名執法人員、3名街外證人及一名專家證人作供,另外亦會呈上被告的會面紀錄,辯方並不爭議會面的自願性。法官把本案的審訊排期於2025年7月7日展開,預計審期3日,期間准許被告繼續保釋。被告的保釋條件包括5,000元現金、須居於報稱地址、交出駕駛執照,並且不可以駕駛任何汽車。
警員危駕時有 今年已判2案
警員不時牽涉危駕事件。其中27歲男警何家榮在2022年5月的休班期間,在長沙灣駕駛Tesla電動車時涉嫌撞傷途人,事後被指慫恿傷者不要報案。男警受審後被裁定危駕、酒駕,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4罪罪成,於今年4月被判入獄24個月、須停牌3年,要自費報讀駕駛改進課程及罰款500元。另外,47歲男警李雪輝,於2023年4月2日休班期間駕駛輕型貨車時,其車在旺角剷上行人路。李雪輝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及酒後駕駛兩罪,於今年3月被判接受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取消駕駛資格6個月,亦要自費報讀駕駛改進課程。案件編號:DCCC 6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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