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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案 黎智英求裁3罪表證不成立 今開庭處理

黎智英要求法庭裁定3罪表證不成立的申請將於今日處理。 黎智英要求法庭裁定3罪表證不成立的申請將於今日處理。
黎智英要求法庭裁定3罪表證不成立的申請將於今日處理。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控方已完成舉證。黎智英一方要求法庭裁定3罪表證不成立。有關申請將於今日早上,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處理。法庭亦預留7月25日續聽取陳詞。
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正式開審,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及李素蘭審理。至今年6月11日,控方正式完成舉證。之後,黎智英一方會作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黎面對的3罪表證不成立。同屬被告的壹傳媒集團旗下3間公司,早前確認不會加入有關申請。法庭排期至今日聽取陳詞。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同案多名被告先後出庭頂證
本案共涉12名被告,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該兩人已在2021年8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兩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則在2022年11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將待黎智英案審結後進行求情及判刑。
上述被告中,李宇軒、陳梓華、張劍虹、陳沛敏和楊清奇先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頂證黎智英。前蘋果高層周達權則以特赦證人身份作證。控方在審訊期間,亦播放多段與案有關的錄影,包括黎智英主持的線上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片段來舉證。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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