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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陳真 5被告分囚3年半至63月

案發當日,事主陳真倒地後,遭多人襲擊。 案發當日,事主陳真倒地後,遭多人襲擊。
案發當日,事主陳真倒地後,遭多人襲擊。
【本報訊】無業男子陳真於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外持刀傷人,並咬甩前區議員趙家賢的耳朵。陳在施襲後疑遭人圍毆「私了」,被打受傷倒地。懷疑與「私了」事件有關的6名男子被控參與暴動等罪,其後一人脫罪,5名罪成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年6個月至5年3個月。
當中,鍾志宏(39歲)被判監禁5年3個月;徐俊傑(22歲)監禁4年6個月;被告容志強(34歲)及鄭朗穎(27歲)同被判監禁3年6個月;被告張潤鋒(27歲)監禁3年11個月,均刑期同期執行。
官斥行為完全不合理
法官高偉雄判刑時表示,事件中陳真在無預警下兇殘施襲,但他倒地後,被幾名被告持續襲擊,會挑起陳情緒,威脅在場的其他無辜市民。法庭同意案件不涉及因政見不同的滅聲意圖,被告行為是報復、私了,惟被告曾使用武器包括伸縮棍及硬物等,陳真頭部要害位置被多次襲擊,沒有造成致命傷實屬僥倖,審訊時,法庭已指被告的行為屬完全不合理及不合乎比例。案件編號:DCCC 32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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